安化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安化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华侨身份证明
机构名称: 安化县侨务办公室
责任处室: 统战部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9〕第18号)全文。《关于印发〈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09】5号)全文。《湖南省归侨侨眷及华侨身份认定办法》(湘外侨发〔2012〕第3号)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第410号)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告知行政许可要素、应当提交的材料和格式范本,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相关条款,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1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第六十一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服务中心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