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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义诊活动备案
机构名称: 安化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处室: 医政医管股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第365号)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备案条件、应当提交材料。 2、备案责任: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事后监管责任:对义诊活动可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365号)
追责对象范围: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权,应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的情形: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三)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批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批准决定的; (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许可、批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批准决定的; (五)非法设定、增加、变更、延续、撤销或者停止行政许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