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马路镇八角社区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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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马路镇八角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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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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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对象的认定
机构名称: 安化县马路镇八角社区
责任处室: 安化县马路镇八角社区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三十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对资料齐全符合支付条件的,作出支付决定。对不符合社会保险费支付条件的,解释其原因。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追踪,组织开展评估工作。 5.其他: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19}57号)全文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益医保函【2019】9号)全文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