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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联合审批调整
机构名称: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处室: 基建项目股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21〕20号)第三条 (三):市数据资源局承担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统筹调度职责,负责制定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协调项目规划、计划、管理工作;对项目进行前置技术审查,组织开展项目评审,下达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批复;组织项目验收及运行后评价。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补证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处理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证事宜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补办好的证件。 47.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应用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7〕18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按照“一窗受理、联合审批”的原则,由市智慧办牵头组织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电子政务办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进行联合审批和实质审查,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流程规范。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管理主要分为项目审查、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技术方案)及概算、财政资金安排、招标、项目验收、运行后评价等八大环节。项目审查、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技术方案)及概算等环节的资料递交及批复送达由市智慧办“一窗集中受理办理”。市直各部门负责提交项目建设需求、采集数据、应用开发、运行维护,配合市智慧办完成项目运行后成效评估。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和及时拨付资金,组织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