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茅草街镇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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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茅草街镇镇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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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给付
机构名称: 南县茅草街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职权类型: 行政给付
职权依据: 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62号)全文; 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7〕2号 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给付的行政决定,依法送达。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62号)全文;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7〕2号 全文3.《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第九章;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章;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