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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老年人福利补贴
机构名称: 赫山区民政局
责任处室: 赫山区民政局
职权类型: 行政给付
职权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2号) 第三十条: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第三十七条: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责任事项: 1、审批责任。全面审查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人有关材料(填写《百岁老人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本人农商银行存折、二寸照片两张、手拿申报当月报刊5寸照片两张)。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申请不予批准,将申请材料逐级退回乡镇(街道)、村(社区),并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2、发放责任。每季度通过湖南省财政厅全省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发放。 3、事后监管责任。向全社会公开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发放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审计与检查。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主席令第72号) 第三十三条。
追责对象范围: 1、对依法申请享受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行为,未按照规定受理、审查、决定的; 2、行政相对人询问有关政策事项,拒绝答复的; 3、未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告知义务或者保密义务的;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不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