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茈湖口镇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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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茈湖口镇镇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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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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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机构名称: 资阳区茈湖口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5号)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英雄烈士遗物、史料的收集、保护和陈列展示工作,组织开展英雄烈士史料的研究、编纂和宣传工作。国家鼓励和支持革命老区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开展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研究、宣传和教育工作。《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委令第602号)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死亡抚恤。《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2011〕第608号)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并依法送达。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县相关部门备案。89.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主席令第52号,2015年4月108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