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大码头街道街道本级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资阳区大码头街道街道本级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民兵工作任务的组织和监督
机构名称: 资阳区大码头街道办事处
责任处室: 资阳区大码头街道办事处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民兵工作条例》(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1号发布)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责任事项: 1.组织阶段责任:建立和巩固民兵组织,提高民兵军政素质。 2.监督阶段责任:检查民兵工作情况,督促民兵工作任务完成。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民兵工作条《民兵工作条例》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的要求,把民兵工作纳入管理计划,完成民兵工作任务。例》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的要求,把民兵工作纳入管理计划,完成民兵工作任务。
追责对象范围: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拒绝建立民兵组织; 2.擅自取消民兵组织; 3.拒绝完成民兵工作任务;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