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益阳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华侨身份证明
机构名称: 益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责任处室: 益阳市委统战部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9〕第18号)全文。《关于印发〈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09】5号)全文。《湖南省归侨侨眷及华侨身份认定办法》(湘外侨发〔2012〕第3号)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第410号)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2.审查责任:审核有关材料,符合要求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3.决定责任:做出是否通过确认的决定;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4.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5.事后监管责任:进行日常监管。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四条 第六十一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