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桑植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对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的奖励
机构名称: 桑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处室: 矿业权管理股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九条在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制定表彰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县政府研究决定,以县政府名义表彰。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九条 "
追责对象范围: 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