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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公开募捐资格审核
机构名称: 张家界市慈利县民政局
责任处室: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二十二条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对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