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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机构名称: 慈利县气象局
责任处室: 慈利县气象局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6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实施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补正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处理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正事宜。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补办好的证件。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它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