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慈利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机构名称: 张家界市慈利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处室: 医政医教股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称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责任事项: 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责任事项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追责对象范围: 受理签字人员,审批审核签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