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慈利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机构名称: 张家界市慈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处室:
职权类型: 行政给付
职权依据: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88号)第六十二条 国家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参战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退出现役的人员,以及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年满60周岁、在国家建立定期抚恤金制度时已满18周岁的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对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