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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
机构名称: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责任处室: 小城镇办
职权类型: 行政给付
职权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照相应的条件和标准,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现场勘察。 3.决定责任;作出补助资金发放 。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