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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婚姻登记
机构名称: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处室: 区民政局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责任事项: 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婚姻登记
责任事项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