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阳湖坪街道办事处 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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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初审
机构名称: 永定区阳湖坪街道办事处
责任处室: 民政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根据相应法律法规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责任事项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