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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社会保险基金给付
机构名称: 张家界市人社局
责任处室: 各经办机构
职权类型: 行政给付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2018〕第35号) 全文。
责任事项: 社会保险基金给付
责任事项依据: 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
追责对象范围: 各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