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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机构名称: 张家界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发改经体〔2018〕1892号) 第48项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 19.完善协同监管制度。协调指导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监管,进一步健全“放管服”改革后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体制,着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安全环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第671号) 全文。
责任事项: 监测分析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管;
责任事项依据: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商务和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张政办发〔2015〕36号)、《中共张家界市委办公室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张家界市商务局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张办〔2019〕42号)
追责对象范围: 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