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石门桥镇赵家桥村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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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石门桥镇赵家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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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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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机构名称: 经开区石门桥镇赵家桥村
责任处室: 经开区石门桥镇赵家桥村
职权类型: 行政给付
职权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 ,向申请人送达行政 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湘人口发〔2008〕20 号)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