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石门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旅游投诉服务
机构名称: 石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责任处室: 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
职权类型: 公共服务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16号)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责任事项: 1.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2.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4.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