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级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湖南石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级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机构名称: 湖南石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事处
责任处室: 石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责任事项: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责任事项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