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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机构名称: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暂无)第九条 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材料;告知补正材料;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告知理由,告知复议或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建立信息档案。 5.信息公示阶段:公示登记信息; 6.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
责任事项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386号)第九条:
追责对象范围: 局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机构负责人;审核人员、具体承办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