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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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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对生活确有困难残疾人的救助
机构名称: 桃源县桃花源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民政所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类社会救助。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责任事项: .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县相关部门备案。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追责对象范围: 乡镇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站所具体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