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佘家坪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桃源县佘家坪镇本级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
机构名称: 桃源县佘家坪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乡镇政务中心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报(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通过或不通过的书面决定;不通过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相关证件;建立信息档案。 52.监管责任:对事项实施全过程加强监督检查。
责任事项依据: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湘政发〔2016〕29号)第七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组织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缴费续保、政策宣传等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城乡居民医保村级(社区)协管员制度。
追责对象范围: 乡镇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中心主任、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