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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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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登记
机构名称: 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室: 住保中心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1年市政府令第116号)第十二条第二款: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责任事项: 房屋征收部门及规划、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严格按照《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条例》第十条实施。
责任事项依据: 《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条例》。
追责对象范围: 房屋征收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