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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港口经营许可
机构名称: 临澧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处室: 水运事务中心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5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处理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召开行政审批会议决定是否许可。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告知结果。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5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