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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给付
机构名称: 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室: 住保中心
职权类型: 行政给付
职权依据: 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62号)全文; 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7〕2号 全文
责任事项: 1、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责任事项依据: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2号)
追责对象范围: 负责专项资金的财政部门、住房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