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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机构名称: 澧县公安局
责任处室: 网安大队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受理。 2.审查责任:对申报认定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 3.评审责任:依法作出评定。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3号令)第四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