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澧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园林绿化工程(含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机构名称: 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责任处室: 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2017〕676号)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责任事项: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责任事项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2017〕676号)第十一条
追责对象范围: 自然人、社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