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澧县澧澹街道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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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澧县澧澹街道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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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
机构名称: 澧县澧澹街道办事处
责任处室: 镇(街道)政务中心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审查申请材料。 3.决定责任:作出转报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转报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 4.监管责任:开展日常监管和接受监督,及时处理上级主管部门的反馈信息。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追责对象范围: 镇(街道)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中心主任、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