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沧浪街道办事处 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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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
机构名称: 汉寿县沧浪街道办事处
责任处室: 农业综合服务站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第四十条: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三条第三款: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事项: 1.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和农业标准化知识普及、推广。? 2.监督责任: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农资经营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开展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质量追溯等,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 3.处置责任: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追责对象范围: 乡镇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站所具体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