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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园林科研成果认证、评审
机构名称: 安乡县林业局
责任处室: 绿化办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园林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政办发〔2015〕59号)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核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补正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审批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审批事宜。 4、办结责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并将资料归档
责任事项依据: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园林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政办发〔2015〕59号)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