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 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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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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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精神病人专项救助资金给付
机构名称: 安乡县民政局
责任处室: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股
职权类型: 行政给付
职权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责任事项: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责任事项依据: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给付责任:按时按标准发放补助费。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对象范围: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