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武陵区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机构名称: 常德市武陵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责任处室: 武陵区文体局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第三条 第五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告知应当提交的资料;一次性告知补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责任事项依据: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2016年3月15日施行)第五条: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文化部关于加强艺术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