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常德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等备案
机构名称: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室: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09号)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8〕第43号)第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第十九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9〕第31号)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省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并直接对国家部委以及省本级立项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并直接对市州本级立项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授权委托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区县级立项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授权委托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补证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处理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证事宜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补办好的证件。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主席令第八十六号修正)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并直接对省本级立项以及国家立项的在湘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权限负责对管辖区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承担具体的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