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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对各类优秀学生的奖励
机构名称: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处室: 基础教育股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职权依据: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 第六条通过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少先队员、先进集体等活动,为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指导各单位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受理。 2.审查责任:指导各单位对表彰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 3.决定责任:依法做出行政奖励或不予奖励的决定,公开有关信息。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 第六条
追责对象范围: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