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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
机构名称: 汨罗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处室: 成品油管理股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暂无)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年检,按照属地化原则,由省商务厅委托各市、省直管县商务局负责。”《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 18.加强日常管理。指导各地市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开展年度审查,审查情况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做好成品油流通行业统计及报送工作,每年2月底之前按照附表2格式报送本地区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开展石油成品油流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涉及其它部门职责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予以通过年检(不予通过的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并向申请人送达法律证件;建立信息档案。 5、事后监督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第三十一条、《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湘商运〔2014〕10号)
追责对象范围: 分管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