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平江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评定
机构名称: 平江县教育局
责任处室: 学前股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584号)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条件《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补充意见》(长政发〔2013〕34号)"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对县市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结果进行复核。2.审查责任:对复核的单位进行资料审查、实地考察及评审,对县市区提出评审意见,并对复核结果进行公示。3.决定责任: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需与幼儿园签订协议,明确扶持政策和服务期限,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湖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湘教发(2019)49号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