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平江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对学生申诉的处理
机构名称: 平江县教育局
责任处室: 基教办、职成与学前股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由纪委相关部对学生递交的申诉材料进行审核 3、决定责任:无(具体处理由纪委決定)。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学生申诉的材料送纪委相关部门。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
追责对象范围: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