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 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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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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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养老机构备案
机构名称: 湘阴县民政局
责任处室: 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股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三条 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相关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批准决定。 4.送达责任:将相关决定送达相关养老机构,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罚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三条 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 股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