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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机构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湘阴县税务局
责任处室: 国家税务总局湘阴县税务局各主管单位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施机关:区县税务机关。
责任事项: "1.受理。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办理。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纳税人更正纠错。 3.反馈。办理结束后,在文书表单上加盖印章,一份返还纳税人;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将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给纳税人。 4.归档。将资料进行归档。不得将纳税人的办理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
责任事项依据: 税务征管操作规范2.0版
追责对象范围: 金三系统流程操作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