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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登记
机构名称: 岳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股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81号)第十三条第四款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定期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工作开展检查。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3.事后管理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长沙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十五、十六、十七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