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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
机构名称: 岳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处室: 政策法规股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依据《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总局26号令)第三章执业注册第十七条 执业资格注册,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由申请人所在的制作、播出机构统一向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以下称注册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313项: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实施机关:广电总局。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80项: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认定。
责任事项: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
责任事项依据: 依据《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总局26号令)第三章执业注册第十七条 执业资格注册,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由申请人所在的制作、播出机构统一向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以下称注册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313项: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实施机关:广电总局。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80项: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认定。
追责对象范围: 局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