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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
机构名称: 岳阳县司法局
责任处室: 岳阳县司法局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暂无) 全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2019〕第143号)第二十一条 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律师工作证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军队律师工作证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本机构具有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第131号) 全文。
责任事项: 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初审
责任事项依据: 《律师管理办法》第60条: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律师执业许可和实施监督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追责对象范围: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