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王乡便民服务中心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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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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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殡葬管理
机构名称: 康王乡便民服务中心
责任处室: 康王乡便民服务中心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2017年12月28日修正)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协助做好本区域本单位的殡葬管理工作。
责任事项: 1.监管责任:推动本辖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协助职能部门开展殡葬执法。 2.宣传责任: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深化丧俗改革,推进移风易俗。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
追责对象范围: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2.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3.索取、收受贿赂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