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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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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处理
机构名称: 西塘镇便民服务中心
责任处室: 西塘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职权类型: 行政裁决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主席令第十四号)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责任事项: "1. 受理责任:公示申请条件、法定期限、需要提供的申请书及其他资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审理责任:通知争议的申请人及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材料。有关部门举行公开听证,由当事人双方当面陈述案情,进行辩论、举证、质证,查明案情。 3.裁决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作出裁决,制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裁决书(说明裁决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 事后监管责任:监督当事人严格履行生效裁决书的有关内容。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追责对象范围: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违规受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