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站前街道街道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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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
机构名称: 岳阳楼区站前路街道街道办事处
责任处室: 岳阳楼区站前街道街道办事处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受理;不予受理的书面告知理由;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审核责任:对行政相对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的备案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备案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备案手续并告知理由。 3.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追责对象范围: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保护测量单位业务申请不予受理的; 2.未依法说明不受理保护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理由的; 3.依法应当公开保护事项和申请所需材料而不公开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备案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保护决定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保护的; 6.保护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7.在保护业务审批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8.在办理保护、实施监督检查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