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邵东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城市危险房屋安全鉴定
机构名称: 邵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邵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责任处室: 邵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邵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第七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
责任事项: 1.监督检查责任: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和房屋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对区、县(市)各级房屋安全部门对房屋安全鉴定备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处理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及时整改;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第七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 《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5年第9号)第十六条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设备设施,并符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房屋安全鉴定单位作出的鉴定结论是认定房屋安全状况的依据。房屋安全鉴定单位依法对所出具的鉴定报告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