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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给付
机构名称: 邵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邵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责任处室: 住保股住保办
职权类型: 行政给付
职权依据: 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62号)全文; 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7〕2号 全文
责任事项: 1.承检责任:检查机构按照检查法定程序进行检查。2.结果处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结果处理的部门应当向检查不合格企业项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3.送达责任:将处理结果送达行政相对人。4.信息公开责任: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汇总分析监督抽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发布监督检查结果。向地方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有关部门通报检查情况。8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9〕31号)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